7月30日,记者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刘某系福某公司员工,2024年2月,刘某的父亲突发脑梗住院需要陪护,遂向福某公司通过钉钉系统申请事假,并上传相关病历、住院照片予以证明。福某公司拒绝刘某的事假申请,之后以刘某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自动离职处理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刘某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福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支持了刘某的请求。
福某公司不服该裁决,起诉至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福某公司认为,刘某请假未经批准,连续三天未到岗上班,故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一审判决驳回福某公司诉讼请求。福某公司不服,上诉至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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