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6日,*ST沐邦(603398)公告称,公司近日获悉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833,200股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占其所持股份的1.20%,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公司经与沐邦新能源控股沟通上述股份冻结事宜后获悉,2023年10月17日,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租赁”)与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广西沐邦”)签订了《融资回租合同》(编号:L23A2801001),沐邦新能源控股于2023年10月17日与海通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各方约定合同的保证范围为广西沐邦在主合同项下对海通租赁负有的所有债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后因广西沐邦未能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租金,海通租赁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广西沐邦提起诉讼。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6日下发了《民事裁定书》((2025)沪0101民初21839号),最终导致冻结(轮候冻结)沐邦新能源控股833,200股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全部69,723,616股股份已全部处于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08%
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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